抗疫复盘后民营企业如何走好复兴之路

2020-5-29 15:21:13 新闻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各级政府需要依照中央指示精神 为民营企业复兴服务

       抗疫复盘后民营企业如何走好复兴之路

       ——基层部门需要落实中央疫情防控正常部署 岂能置若罔闻 拒不执行

       2020年全球性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严重影响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稳步发展。我们国家部署的抗击疫情人民战争、狙击战正在激励全中国各省市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以民为本生命至上”,特别是要求各级政府行政机构,要积极支持鼓励社会企业“复工复产”,加速企业复工步伐,挽回因疫情延迟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尤其是要各级政府切实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想法设法尽快“复工复产”,恢复老百姓的抗击疫情的信心,为广大企业提供抗击疫情的政策保障,在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经营的基础上,释放中国企业面临疫情所遇到的困难,一切都要以抗击疫情为第一要务。

       经公开信息了解从2017年3月4日起,原上市公司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许建成被羁押以来,累计至今已经三年多时间了。众和股份投资者代表多次向中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法院、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等地方有关部门,如实反映和询问过有关“许建成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一案的案情处理情况,但直到今日一直没有明确结果,现在仍处于无限期的“拖延状态”。

       由于此案无限期的拖延判决,给民营上市公司和七万多中小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特别是今年遇到新冠肺炎病毒疫情严重影响,对于整个企业与职工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影响了企业职工和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

       一、维护企业与职工权益 各级司法部门要为复工复产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了《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中政委〔2020〕13号),并提出要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工作,及时解决群众所急所忧所思所盼。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保持我国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中特别强调:慎重使用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办理涉企业案件,能够采取较为轻缓、宽和措施的,尽量不采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一般应当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对于涉案企业正在投入生产运营和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依法不予查封、扣押、冻结,确需提取犯罪证据的,可以采取拍照、复制、现场勘验等方式提取。对处于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在押的企业经营者,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变更强制措施不影响诉讼顺利进行,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对羁押中需要处理企业紧急事务的,应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尽量允许其通过适当方式处理。

       《意见》中要求各地方注意优化办案方式,确保案件办理效果。加快涉企业犯罪案件的办理进度,除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外,依法快速办结,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做好风险防控预案,避免因办案时机或方式把握不当,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加强涉疫情防控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执行活动,及时建议有关部门立即纠正,大力协调帮助解决。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及时受理企业和职工的行政复议申请,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依法稳妥化解相关争议,严格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尽快定分止争,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按照中央政法委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确保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提振民营企业抗击疫情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的信心。

       二、受害企业、广大股民急切呼吁保护民营企业权益 

       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召开会议,对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最高法表示: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让财产更加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要全面清理、完善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凡是有悖于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条款,要及时废止或调整完善。

       同时,最高检也明确指示: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教育引导广大法院干警将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同志曾在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讲到:“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疑罪从无,这样的检察观念必须牢固树立”。

       最高法、最高检等国家相关部门的指示,给了我们广大众和股份投资者莫大的鼓舞和希望。如今,企业投资者期待尽早解决案情,再不能让民营企业和广大股民以及百姓亲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再不能让国家法律法规服务不到无辜受害的人民群众。

       三、民营企业需要在疫情中得到政府部门保护 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的《意见》精神,都分别已过去一年半时间,但至今许建成一案仍没有一点进展,阿坝中院仍然以各种理由在拖延案件。在大力坚持依法治国的今天,为什么有的基层部门对中央及有关关部门的政策精神置若罔闻,拒不执行。

       值得全社会关注的是——自许建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被羁押、众和股份被迫退市以来,三年多时间里七万多广小投资者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痛不欲生。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很多投资者准备去北京向有关部门反映此案的问题,希望各级部门不忘初心,牢记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使命,及时处理众和股份投资者所反映的问题,为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保卫战,切实维护投资者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救人民于未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谁也不能置若罔闻,挑战民生民意,破坏安定发展的社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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